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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吴邦国批示强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日在北京举行,正式启动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的社会群体,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推动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康复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出席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王兆国作了讲话。他说,残疾人同健全人一样,有权利体面而有尊严地生活,国家和社会有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帮助,这不仅体现了人道主义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和优越性,更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王兆国指出,多年来,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残疾人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广大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从总体上看,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保障法的不少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这次执法检查。要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法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

  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由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担任,他在会议上部署了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他说,这次执法检查要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残疾人医疗康复情况和残疾人教育情况等。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属的诉求,深入了解残疾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状况,共同把执法检查工作做好。

  根据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共分6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6月分别赴天津、内蒙古、辽宁、山西、浙江、湖南等6省(区、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据了解,执法检查组还将在中国人大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一个新尝试。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主持会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